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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評鑑、稽核與永續要求

欲申請與本企業往來之供應商均需通過書面評鑑,必要時需進行實地評鑑,並於評鑑合格建檔後方可納入往來之合作廠商。若後續有交貨逾期、品質不良、違反工安規定者,將由採購部廠商評核機制評估是否列為拒絕往來,藉此篩選出適合長期合作之優質夥伴廠商。
本公司每次採購均要求供應商須符合國家相關法令,包含:廠商工安資格、ISO 合格、隨貨標示危害物公告及圖式等標準條件。且廠商須妥善回收使用容器或裝載輔具及優先採購身心障礙團體生產之物品等,本公司於「詢價單」與「訂購通知」中要求供應商確實遵守規定,並說明企業永續經營精神之立場,以及遵守公平交易原則,致力要求往來廠商符合環保、工安及人權之需求。
為使往來廠商了解本公司持續推動社會責任之理念並共同推動實施,自2019 年起,陸續推動「供應商/ 承攬商社會責任承諾書」及「供應商/ 承攬商社會責任問卷」於廠商登入台塑電子交易市集時或訂購後發函要求廠商簽署回覆,並遵守相關規定。環境及社會衝擊評估依據,本次回收承諾書1,490 份、問卷1,484 份,評估結果未發現顯著或潛在之負面衝擊。
針對前一年度「供應商/ 承攬商社會責任承諾書」及「供應商/ 承攬商社會責任問卷」的回覆情況,隔年檢視回覆內容視需要安排廠商評核,確保往來廠商依本公司要求善盡企業社會責任。2025 年評鑑結果供應商/ 承攬商均未發現使用童工、強迫勞動、結社自由及團體協商等重大風險。